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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福田资本运营集团中介机构征集入库公告
福田资本运营集团中介机构征集入库公告
福田资本运营集团中介机构征集入库公告 深圳市福田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资本”或“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征集参股直投项目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内容对福田资本及相关机构拟直接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尽调、法务尽调、资产评估或估值评估,明确参股项目符合福田资本相关政策要求及风险因素,并依此出具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及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为准。二、机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公司及相关咨询公司等。三、入库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年检合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没有被监管机构列入行业禁入范围且未受任何处罚;(四)团队具有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场化创投机构的合作经验,且业绩优良;(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5人以上,并且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四、申请资料及提交(一)书面申请;(二)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注册资金、专业执业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经审计的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政府引导基金或市场化创投机构的相关经验(按年度分别列示)等;(三)营业执照或机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四)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五、入库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需公司内部审核评议,经评议能够满足业务需求后方可入库。公司将在官网对入选机构予以公布,并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对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年终评价结果及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的有关情况适时更新,不符合要求者予以淘汰。六、中介机构使用入库并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不代表公司提供实际业务,需要尽调服务时,将根据机构历史业绩、擅长领域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七、征集期限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5日,请意向机构在2024年4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受理。八、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3608436转8008请申请机构在征集截止日前将上述资料邮件发送至szftcapital@163.com,并将纸质件(一式贰份)快递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深铁置业大厦44楼。  深圳市福田资本运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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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文件精神,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经福田区委区政府决策,2015年8月31日,注册成立了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其宗旨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区财政局为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公司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或增资各类投资基金(简称子基金)进行投资运作。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投资、管理和退出。经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引导基金亦可采取包括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其他投资模式。